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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智慧 通讯员翟文)3月23日上午,东丽区召开“五五”普法和“法治区县”创建工作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推动大会,认真总结“五五”普法和“法治区县”创建工作成绩,表彰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动员全区上下再接再厉,开拓创新,推动“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构建和谐东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委书记、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张有会,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祖文光出席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区普法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尚德来主持;区领导秘长荣、弭尚华、尚斌义、刘金钟、苑树发、徐树青、杜要武、樊延生、王庆友及市司法局副局长魏东等出席。
张有会在讲话中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向市司法局长期以来给予东丽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对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及个人表示祝贺。他说,“五五”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开展以来,各单位、各部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全区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普遍增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社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2011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年,是加快实施“三四五六”发展计划的关键年,是“六五”普法的启动年。区委九届九次全会准确把握东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整合资源、再造优势、构筑高地、创新发展”的总体要求,做出了“一二三四五”的工作部署。完成既定目标实现东丽科学发展迫切需要法治保障,我们要围绕大局,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再创佳绩。
张有会指出,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内在要求,是构建和谐东丽的重要保障。法治是稳定的基石,和谐是发展的保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2009年1月1日《天津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颁布实施,这充分体现了中央和市委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视。我们要充分认识法制宣传教育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切实做好普法工作,不断增强紧迫性和责任感。
张有会强调,新时期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从全区工作大局出发,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干部群众实际需求,坚持全市领先、全国一流标准,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实现东丽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张有会强调,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完善机制,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建设国际型、知识型、生态型、创新型现代化津滨新城区,实现东丽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组织落实到位;要积极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
祖文光对“五五”普法和“法治东丽”创建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具体要求。
会上,表彰了“五五”普法和“法治区县”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十佳亮点工程和十优亮点工程;区法制办、工商东丽分局、无瑕街道办事处负责人作了典型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