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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郭玉鑫记者解金钊)看到工厂院内堆放大量废铁,几名外地打工人员心生歹念,剪断工厂后门铁链锁后,骑电动自行车实施盗窃,两晚上就偷走3吨多,价值8400余元。
涉案人李某、张某、吴某、武某、刘某均系河南省来津打工人员。不久前,李某、张某、吴某在塘沽打工过程中发现,一家工厂大院内堆放着很多生产后的“下脚料”——废铁。他们觉得这是一条好“财路”,决定实施盗窃。
经过“踩点”,三人发现工厂后墙的铁栅栏门没有设传达室等“岗哨”,只是加了把大铁锁,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因为汽车或三轮车易引起注意,他们决定骑电动自行车。最后,他们动用同乡关系找到在塘沽郊外从事废品收购的武某、刘某,以此为销赃途径。
之后两个夜晚,李某、吴某、张某先后交叉结伙,骑电动车共盗窃废铁3010余公斤,后运至武某、刘某处销赃变卖。第二天晚上作案后,几人行迹被工厂内的工作人员发现,警方根据线索,在废品站内将除吴某外的其余4人抓获。后经鉴定,李某参与盗窃1660余公斤,价值4680余元,张某参与盗窃1340余公斤,价值3780余元。
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张某行为均构成盗窃罪;武某、刘某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四被告人自愿认罪,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武某、刘某各管制6个月,各处罚金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