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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了该市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通知,通知中的核心内容是:
根据长春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2011年我市新建住房房价收入比(住房套型标准按60平方米计算)控制在5.8以内的合理区间。
这一通知十分简洁,但却在全国诸多调控目标中,首提房价收入比概念,令人耳目一新。
“长春的调控目标虽然出得晚了点,但是同那些与GDP挂钩的目标比,还是进了一步。”《房地产报》副社长马峻岭说,“与房价收入比挂钩,房价调控目标更具体、更直观。”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一直呼吁在房价调控中引入房价收入比。他说,尽管这个指标比较麻烦,计算可能还有些问题,但是房价收入比可以较好地反映出居民支付能力这样一个最核心的指标,而且也是国际通行的判断房价泡沫水平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