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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天津4月1日消息(记者张秀凤翟媛通讯员金飞)记者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目前,调查总队正在着手编制天津市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目的在于通过该指数准确客观地反映价格变化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为调整最低工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标准,健全社会保障和救助政策,制定差别化的收入调控政策提供科学依据。这也将成为天津市完善改进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与困难群体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工作的重要一环。
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有别于公众现已熟知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现行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综合性指标,能够反映价格总水平的变化程度,但不能反映价格变化对不同收入阶层的影响。相对CPI所反映的社会平均消费水平而言,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具有更强的针对性,主要针对社会低收入群体维持基本生活的消费内容进行调查统计。
天津调查总队从2010年下半年就开始进行充分地市场调研。按照随机原则,天津调查总队对现行的城市居民调查样本中10%的低收入居民开展了入户抽样工作,并通过调查,采集到了低收入居民家庭的收支情况、消费支出构成和购买商品的档次、价位、场所、时段等消费行为和习惯,这将为确定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权数、代表规格品、采价点等工作提供依据。
下一步,天津调查总队将根据城镇低收入户居民一次性调查资料,确定其经常光顾的分布在全市的商场(店)、超市、农贸市场、服务网点100多个调查点作为采价点;根据低收入居民的消费支出结构和档次,选择出500多种商品作为代表规格品;根据城镇住户调查10%的低收入居民家庭消费支出构成近三年的调查资料,辅以开展的一次性调查资料中低收入城镇居民的消费结构,计算出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所用的权数,再由专家进行评估。
用于编制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所调查的商品及服务包括衣食住行、医疗、文教、服务等,基本涵盖了低收入群体日常消费的全部内容,均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所有价格变动比较频繁的代表规格品均要求每5天进行一次采价,确保其价格变动可以得到及时准确的反映,使该指数更加科学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