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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从4月6日开始,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推出六项服务新举措,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
从4月6日开始,本市将全面放开跨区县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清明节假期结束后,本市将新增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以及集中封存户职工提取两项跨区县办理业务,实现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区县管理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可跨区县办理全部缴存、提取业务。铁路、油田分中心缴存单位及职工仍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分中心办理业务。
从清明节后的工作日开始,本市将全面放开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很多职工由于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的要求而难以抽空办理相关公积金业务,从4月6日开始,本市新增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业务将能够实现职工个人周六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担保费补贴、账户转移和贷款申请等全部个人业务。同时,周六办理余额还贷业务也将由河北、河西、南开、塘沽管理部扩大到市内六区及塘沽、开发区管理部。
同时,本市还将全面取消《提取申请书》。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均不需再提供单位开具的《提取申请书》,只需携带公积金龙卡和相关证明资料直接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的“三公开”也将作为公积金服务的新举措开始在本市全面执行。在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www.zfgjj.cn)和手机网站(wap.zfgjj.cn)新增缴存、调整、龙卡等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各项业务政策、流程、时限的全面公开。
另外,本市也将简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时,只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购房信息,减少职工填写申请表内容。同时,需职工分别签署的《无配偶声明》《使用配偶额度承诺书》《房屋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等资料整合为《贷款申请情况声明》,精简要件。
此外,本市还将进一步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场服务。据了解,为方便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1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组织各贷款承办银行进驻住宅项目销售现场,现场提供查询服务、受理职工贷款申请,实现贷款申请一站式服务,服务面积不低于800万平方米。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对于公积金业务新措施所需的具体文件、业务办理流程、要件等内容,本市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互联网站(www.zfgjj.cn)、手机网站(wap.zfgjj.cn)查询,也可拨打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96266咨询。
公积金新举措政策问答
一、公积金新增哪些业务可在周六办理?周六可办理的全部业务范围有哪些?
答:新增的周六办理业务为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业务。截至目前,周六可办理的业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本市转移业务、全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业务、住房公积金龙卡密码修改及挂失业务。
二、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的职工能够办理提取业务吗?
答:为保障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安全,自2011年4月6日起,对非集中封存职工办理非销户提取业务停用住房公积金储蓄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凭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办理全部提取业务;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龙卡办理非销户提取业务;非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持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办理销户提取业务。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答: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1.职工申请:职工凭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或办理销户提取业务的职工可凭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管理部或分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因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提取的,管理部或分中心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管理部或分中心审核通过后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本人或代办人签字确认。
3.银行付款: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管理部或分中心出具的《提取通知书》及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储蓄卡、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持住房公积金龙卡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持住房公积金储蓄卡提取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四、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填写《贷款申请表》的哪些内容?
答:为简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职工在填写《贷款申请表》时只需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购建房信息。由贷款银行经办人填写信用信息、贷款信息、委托提取信息、担保信息等内容,职工签字确认即可。同时为减少职工签字次数,对于职工应声明的情况,只需在《贷款申请情况声明》上签字即可。
五、职工可享受哪些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场服务?
答:职工可以现场查询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信息和个人征信信息,现场咨询贷款承办银行相关问题,贷款承办银行现场受理贷款申请并接收贷款资料。记者安元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