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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第一版)
三是加大创业促就业力度,支持科技型企业创新引领。全面落实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及其50条实施意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建设。建立小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各区县将全部建立创业服务机构。发展创业孵化基地,每个区县都将打造1-2个创业孵化和实训服务的品牌园区,给予相应资金扶持。全年创业培训2万人以上,当年创业成功率不低于30%,带动就业率达到1比5左右。
四是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帮扶力度,统筹推进各类群体就业。实施岗位拓展、创业引领、基层岗位锻炼、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五项计划,发展校企联盟,对困难家庭大学生实行重点就业援助,对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纳入失业人员统一管理,确保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五是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促进劳动者素质就业。其中包括实施“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全年培养技能人才20万人,其中高级工4万人、技师1万人。建立50个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和30家技师研修站。遴选100个重大建设项目,采取培训招标方式,实现项目建设与技能培训对接。启动30个新职业标准研发工作。开发“技能培训包”,今年重点开发100个职业的“技能培训包”,提高技能培训的效率和质量。
六是加大劳动合同签订力度,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从新增就业人员抓起,跟踪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使企业与员工形成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劳务派遣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同工同酬、同岗同险,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切实保障派遣人员权益。对经济转轨时期遗留下来的困难企业,继续实施职工整体安置分流政策,彻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七是加大公共就业服务力度,促进人力资源服务规范高效。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形成就业促进、失业管理和困难群体帮扶政策均等化。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到年末,全市3859个行政村全部建立劳动保障工作站,使就业服务、岗位信息入村进户。
八是加大就失业监测力度,建立健全长效防范机制。启动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加强失业预警和应急机制建设,完善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三位一体”的功能框架。修订《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