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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广东省出台《关于征集对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意见的启事》(下简称《启事》),将“幸福广东”化为一个个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指标体系”,包括主观和客观两套标准。那么,这两套标准是什么关系呢?广东省社科院区域竞争力评估中心主任丁力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客观标准是让政府知道做什么事情,而主观标准则反映老百姓对政府工作满不满意,老百姓将避免“被幸福”。
据了解,客观指标部分称为“建设幸福广东评价指标体系”,反映的是各级政府所应推进的工作,例如,居民的就业和收入情况,教育和文化水平,以及医疗卫生和健康状况等等,实实在在,通过客观的成绩来反映各级政府的工作。而主观指标部分则称为“广东群众幸福感测评指标体系”,反映民心、民情,体现民众真切的感受,论证政府工作的实际效果,从而将“客观幸福”和“主观幸福”统一起来,体现出两者的辩证关系。
丁力表示,老百姓对于“幸福广东”建设的主观感受怎么样就要看主观指标,如果政府做了大量工作,而老百姓感觉不幸福,那么政府就应该按照老百姓的评价、意见改进自己的工作,老百姓将避免“被幸福”。
记者看到《启事》中的客观指标中十项一级指标的权重分别为———就业和收入占比14%,教育和文化占10%,医疗卫生和健康占10%,社会保障占12%,消费和住房占12%,公用设施占7%,社会安全占10%,社会服务占7%,权益保障占8%,人居环境占10%。记者了解到,这些指标是经过多次调查和征求意见拟定的。
“统一指标”如何调和不同的幸福感?对此丁力表示:“指标体系可能并不是着眼于最大限度的满足老百姓自己的要求,而是提供大家都幸福的基础条件。”
丁力表示,让百姓参与,反映自己的意见是政府工作的好开端。公众的意见对于指标体系很重要,政府应该最大限度地反映群众的声音,把不同的意见处理好。比如广东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同的地区对于幸福的诉求不同,这就要广泛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表示,指标体系将根据社会公众意见修改完善,进一步论证后公布实施,而发布后,还将根据对幸福认识的升华以及经济发展动态调整。(孟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