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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一渔民嫌打鱼“来钱慢”,便想出故意在海上撞船“碰瓷儿”的歪招,对方不肯就范,他还纠集同伙实施殴打。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对该渔民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被告人朱某是本市塘沽人,素以打鱼为生,后不满生活现状,想找个“来钱快”的行当。案发当日,朱某驾驶渔船行至海上,见对面驶来一艘货船,便故意凑了上去。直到两船相距仅剩100米时,朱某的渔船忽然调头停在对方船头位置不再动弹。货船躲闪不及,与朱某的渔船尾部相撞。发生“事故”后,朱某及船上多名男子示意货船停下,强行上船找到船主,要求赔偿10万元,船主不从,朱某及同伙持酒瓶、钢管等工具对船员实施殴打。见寡不敌众,船主最终凑了2万余元给朱某,并按朱某要求打下欠条。朱某等人离开后船主报警。
日前,滨海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行为已经构成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0元。 (记者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