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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电话亭都停用了,可手里的电话卡还有钱。近日,消费者杨女士与通讯公司为此起了纠纷,最终在蓟县工商的调解下得到解决。
2010年4月,蓟县居民杨女士在一报刊亭购买了一张价值30元的IC卡,使用了几次,花去大约4元话费,卡一直留着。最近,杨女士发现城内许多电话亭被拆除,现存的几个电话亭内电话也损坏不能使用。杨女士找到IC卡所属的中国电信公司蓟县分公司要求退款,对方称此卡由中国联通销售,不予认可。杨女士又找到中国联通蓟县分公司,对方也否认是自己所售。
杨女士随后到蓟县工商部门投诉,工作人员核实这张卡是中国联通所售。经过沟通,中国联通同意退还杨女士购买该IC卡所用的人民币30元。 (记者扈嘉怡通讯员韩雪梅耿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