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据新华社沈阳4月8日电(记者范春生)致32人死亡、6人重伤的辽宁省铁岭市钢包脱落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两名责任人王振东、郑卫国在事发近4年后均被法院以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07年4月18日7时53分,铁岭清河特殊钢有限公司生产车间的钢水包整体平移到铸锭台上方时,突然整体脱落,倒向正开班组会的交接班室,造成32人被烧烫死、6人受重伤的严重后果。法院经审理查明,铁岭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的检验人员王振东、郑卫国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事故起重机在不符合运行条件的情况下违章冒险作业,最终导致惨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