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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个“保安”拿着写有“警察”字样的钱包在一名女青年眼前晃了晃,就用谎话把女青年骗到了日租房里,然后将刀架到对方脖子上声称“劫财劫色”。昨天,“保安”王岩站到了被告席上,他一再对法官说:“其实我真的没想劫色,我就想搞到1000元钱还债。”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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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案
冒牌警察如何得手?
王岩生于1974年。在红桥区万通上游国际当保安期间,他见一个同事有一个印有“警察”字样的钱包,就拿自己的钱包和他换了过来。保安员平时配有步话机,下班就要交回公司。王岩作为队长,下班时可以不必交回。就是这些“外在条件”,为他的抢劫提供了便利。
今年1月26日16时30分许,王岩在红桥区光荣道某小区门前,向途经此处的女青年王某出示了“警察”字样钱包,说:“现在日租房挺乱的,我刚抓了两个卖淫嫖娼的女孩,我不方便看着她们,你替我看着吧。”女青年便跟王岩来到他事先租好的日租房。
在昨天的法庭上,王岩回忆了作案过程。“进了日租房后,我先去了趟卫生间,把刀别在腰间。回到屋里,她提出要看证件,我假装找证件,随后把刀架在她脖子上,告诉她我劫财劫色。”起初女青年不肯拿钱,王岩便把她压倒在床上用力掐她的脖子。先后两次险些被掐晕过去之后,女青年从包里拿出了1000元钱给了王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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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
他是怎样被抓到的?
女青年的男友就住在那个小区。案发后,女青年出席了男友的家庭晚宴,男友看她脸色不对,几经询问,女青年说出了实情,男友当即陪她报案。民警带女青年指认了现场。经查,那是一间日租房,房主提供了订房人的电话,警方锁定王岩为犯罪嫌疑人,于是到其母家调查,并给他打了电话。昨天在法庭上,为了证明自己的认罪态度很好,王岩说:“接到警方电话,我完全可以一走了之,但是我不想让我妈不放心。后来到了警车上,我就全交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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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述
因抢劫被判8年
应聘时啥也没问
王岩此前曾因抢劫盗窃被判刑8年,2009年刚刑满释放。然而,他的这些情况在找工作时并没有被人问起。庭后,王岩接受采访时表示,他是在人才市场找的工作。
“我看见万通上游国际小区招保安,就上去问。工作人员问了问我的家庭情况,说我适合干保安。”王岩说,对方只留了张身份证复印件。至于查档案之类的事情,公司也都没做过,也没有人对他进行过培训。
物业协会
小区招“保安”应
调查了解和培训
昨天,市物业协会秘书长张俊梅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百姓口中的“保安”在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中称作秩序维护员。他们的道德修养和业务素质十分重要,因此,在选人用人上也应格外注意。一般情况下,招聘秩序维护员时会要求对方填写入职登记表,之后会就入职者的履历,向相关街道、派出所进行了解。入职后还会进行岗前、岗中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