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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沈阳4月13日专电(记者杨成军)记者从辽宁省红十字会获悉,辽宁省从去年6月以来开展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辽宁省通过4例人体器官捐献者提供的肾脏、肝脏和角膜等帮助14人获得救治。
据介绍,我国每年约有150万病人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1万例左右。2010年3月,中国红十字总会与卫生部共同启动全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首批试点为包括辽宁省在内的11个省份。辽宁省红十字会和辽宁省卫生厅共同成立了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和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并率先在沈阳、大连和鞍山3个城市试点。
据悉辽宁省目前登记捐献器官的人数超过1000人。此外,辽宁省还成立了人体器官捐献专项救助资金,可对捐献者家庭实施综合医疗救助、赡养费救助、抚养费救助、家庭贫困救助和丧葬费救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