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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度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通知》,确定今年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今年天津市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至少要达到1.6万户、涉及职工130万人。
通知要求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作为重点工作,联合规划部署,联合调研指导,联合督导检查,整体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开展。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加强与工会、企联、国资委、工商联等部门的沟通,通力协作,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努力实现职工增收、劳动关系和谐;要抓好集体工资协议审查和履约监督,热情服务企业。各区县、各委局(集团总公司)要灵活运用“一对一、面对面”指导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等方式,对企业搞好分类指导。各区县人力社保部门要指导企业运用好政府发布的指导信息,解决好协商双方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等问题。做好工资协议审查“一站式”服务,配合工会组织抓好协商队伍建设,指导企业依法开展协商。加大对协议履约的督查力度,确保履约到位,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增强企业依法开展协商的主动性。通知要求,各区县、各委局(集团总公司)要采取以会代训、媒体宣传、示范引领等方式,搞好宣传培训,着力解决协商双方不愿谈、不会谈、不真谈等问题,切实推动企业开展好工资集体协商。(记者侯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