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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要求,交通运输部根据财政部下达的车购税收支规模,提出年度各类型项目资金规模建议报财政部审定。专项资金的使用部门应当按照预算安排级次和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决算,纳入部门决算报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专项资金项目支出预算如当年未执行完毕,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办法要求,各级财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财政部驻各省(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要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和财务监督,对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方针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截留、挪用等行为,财政、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严格有关法规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