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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郑州4月14日电(记者李亚楠)人们早已习惯大型超市只在货架上标注出同类商品的价格。绝大部分人肯定会惊奇于国家还有这样一条规定:除了在货架上明码标价外,超市还应在每件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
大型超市的习惯做法日前在郑州受到挑战,物价部门依据国家规定,对丹尼斯、家乐福、世纪联华等郑州本地大型超市进行了处罚。何以会出现“习惯”与“条令”的冲突,面对这种冲突,各方又该何去何从,记者进行了调查。 少了价签 来了罚单近两个月来,包括丹尼斯、世纪联华、家乐福、华润万家、大商等在内的郑州大型超市均接到物价部门的罚单:有人投诉这些超市未在部分商品上胶粘价格标签。
处罚依据是由原国家计委颁布并于2001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十四条:“开架柜台、自动售货机、自选市场等采取自选方式售货的,经营者应当使用打码机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贴价格标签,并应分品种在商品陈列柜(架)处按第十三条规定明码标价。”
罚单额度不高,每家约1万元,但其引发的波澜却不小。这些企业认为,不在每件商品上胶粘价格标签在全国大型超市中是普遍现象,并非郑州一地独有。目前,被处罚的企业已向国家发改委反映相关情况,希望能有适当措施解决“习惯”和“条令”间的矛盾,以避免频遭投诉。
投诉此事的赵正军被称为“职业打假人”。他说,在家乐福、沃尔玛等零售业巨头曝出价格欺诈行为后,他发现郑州丹尼斯、家乐福等卖场未在商品或其包装上胶粘价格标签,而胶粘标签是解决价格欺诈的一剂良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他向郑州市物价部门进行了投诉。
河南省发改委法规处的一位负责人表示,规定的解释权在国家发改委,河南省并没有解释权,也没有变通的权力,在国家相关部门没有作出相关解释之前,郑州市物价部门的处罚是有法可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