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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乌鲁木齐4月14日电(记者胡仁巴) 近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从今年10月1日起,新疆各地将改变暂住证名称,正式实施居住证和实行“一证通”制度。
据悉,2011年4月4日,新疆正式颁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办法》。根据办法规定,新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全面取代暂住证制度。并已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开展了全区居住证的试点工作。根据该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新疆各地州将改变暂住证名称,在全疆正式实施居住证登记,积极研究推行“一证通”制度,逐步整合各部门多种证件为“一证”,真正实现一证在手,全疆通行,彻底改变过去年年办证、各地重复办证的现象。
另据了解,按照居住证“一证多能”的要求,教育、卫生、建设、社保、计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在履行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职责时,将赋予流动人口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和引进人才各项优惠政策,使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的政治、经济、社会建设之中。与此同时,居住证将具有“一卡通”功能,即在全疆任何地方申请的居住证,变更住址后,只需到当地社区签注即可使用,无需再重新申请新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