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市政府正式颁布《关于促进中心城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的若干意见》,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和发展前景较好的现有商务楼宇进行重点支持,通过改造升级,力争在2013年前每个楼宇实现年税收1亿元以上,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纳入市重点支持的楼宇项目,按照2010年纳税额分为三档,分别给予1000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支持。
近年来,大悦城、陆家嘴金融广场、津湾广场二期等一批楼宇经济项目先后在本市落户,有效带动了本市经济的发展。为进一步促进中心城区楼宇经济发展,本市将按照业态先进、特色突出、配套完善、效益显著的原则,对现有商务楼宇进行改造提升、转型升级,提高楼宇品质,完善载体功能;进一步强化招商引资工作,着力引进一批高端业态的企业和机构,全面提高楼宇经济发展水平。
根据《意见》,凡是国家和本市已颁布实施的支持现代服务业、民营经济、科技研发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扶持政策,均适用于中心城区符合相关条件的楼宇经济项目。
此外,纳入全市重点支持的中心城区商务楼宇,以2010年单项楼宇纳税额度为标准进行分级,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支持其改造升级。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1000万元资金补贴;年纳税额在2000万元(含)至4000万元的,给予800万元资金补贴;年纳税额在4000万元(含)至7000万元的,给予600万元资金补贴。对纳入全市重点支持的中心城区商务楼宇,凡新引入外国、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台湾、香港、澳门的企业结算中心、研发中心、营销中心以及动漫、创意等高端业态企业和机构的,2011年至2013年其所缴纳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由市、区两级财政按地方分享收入部分的各50%予以奖励。记者李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