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与吴凤侠接触过的当事人,对她评价最多的总是“和善”二字,多年来,吴凤侠用自己的真诚、努力、奉献,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而参与民事审判工作17年,扎实的法律基础,又使吴凤侠办案中总是很快能发现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依据法律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合情合理又合法,使当事人口服心服。
开庭前,当事人情绪激动,“请法官把‘良心放正’了,一旦败诉将上访至北京……”
开庭后,案件败诉了,但当事人却给吴凤侠送来镜匾,表示感谢。
该案的原、被告原系夫妻,由于性格不合,双方于2010年初在河北区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双方约定:“相机、电脑及女方个人衣物归女方,其余物品归男方。”后原告将相机取走,在取回电脑等物品时,遭到男方及家人的阻拦,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吴凤侠接手此案后,按法律程序先后找到当事双方,被告对《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表示认同,但同时要求女方归还男方出资购买的其他物品,才让原告拉走上述物品。
当时,被告的老父亲情绪非常激动,甚至威胁吴凤侠把“良心放正”,否则自己将去北京上访。面对当事人家属的不冷静,吴凤侠没有计较其不理智言行,更没有就案论案,一判了之,而是耐心地将相关法律规定反复给其进行讲解。庭审结束后,吴凤侠带领双方当事人去被告家清点财产,被告的父亲视力很弱、视物模糊,吴凤侠与同事主动上前搀扶其上楼。见法官这么平易近人,本来颇有“敌意”的被告父亲非常感动。时隔几日,被告和其父亲来法院送补充答辩状,吴凤侠再次向他们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请你们打消疑虑,相信法院会公正裁决,也相信法官会对当事人负责、对案件负责……”一席话,解开了被告与其父亲的心结,宣判当日,被告听到自己败诉后,明确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并给法官和书记员赠送“博爱”、“书圣”的镜匾两块。
“审结民事案件,只要我们做好败诉一方当事人的安抚、心理辅导工作,就能使大多数当事人息诉服判,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话,吴凤侠说得很真诚,她也是这样做的,“零信访、零息诉”,在她手中保持了多年,而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法也在全院进行了经验交流和推广。
开庭前,六名原告与被告互不相让,被告表示败诉就没了活路,愿意不惜一切代价捍卫自己的权利。
调解后,原告主动要求撤诉,并与被告一家结成“互助对子”。
民事审判庭常常会受理一些邻里琐事,虽说事不大,但矛盾却不少,稍有不当就可能引起轩然大波。吴凤侠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自有她的一套好办法。
当时,吴凤侠承办了一起排除妨碍纠纷案件。当事双方是居住在同一楼栋的邻居,一楼住户新近开始从事早点生意,每天清晨便开始了忙碌,而由此产生的“噪音”,却引来了楼上六名邻居的不满。
有关部门调解未果后,双方的矛盾逐渐升级:居住在楼上的一方“故意”抖落一些垃圾,影响一楼住户的摊位环境;一楼住户则发出更大的噪音以示“回应”。此后,楼上六名住户更是联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将该摊位拆除。
接手该案后,吴凤侠围绕案卷,先是展开了一系列“暗访”。经大量工作,其获知一楼住户夫妻均下岗多年,母亲重病在家,还收养一名流浪儿童,一家人的生活举步维艰,而早点摊生意刚起色,投资尚未收回,如果现在搬走,他们将陷入困境。
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吴凤侠决定开展调解。吴凤侠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他们进行法律宣传,在指出被告的经营确实影响原告们的生活这一客观事实被双方认同后,她又开始劝解大家同情被告的处境,发扬一家有难大家支援的优良传统,帮助被告度过难关。经过一番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深受感动,六原告同意被告继续经营,并与其结成“互助对子”,而被告则明确表示尽量减少噪音和污染,双方握手言和。
开庭前,原告与被告怨恨、抵触,被告则坚决不同意解除收养关系。
签字后,当事双方抱在一起痛哭,表示今后要当作朋友、亲戚走动。
吴凤侠认为,公正地办理一个案件,化解一段积怨,平息一场纠纷,就是为老百姓办了一件实事。
案件原、被告系养父女关系。原告周某与其妻于1977年收养被告孙某。90年代初,周某之妻不幸去世,至2003年,周某再婚,虽然与后老伴感情很好,但养女与继母之间的关系有些水火不容。
不久前,随着矛盾再次升级,被告一气之下表示:如果父亲跟自己生活,就必须与后老伴离婚,如果与继母生活就断绝父女关系。原告处于两难境地。最后,原告选择来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
接手案件后,吴凤侠认真研究了解决办法,认为绝对不能一判了之,破坏了亲情,因此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多次劝解,下足了调解功夫。
吴凤侠先是来到原告的居住地,再三劝解其要考虑清楚这样做的后果,并提示老人如果担心其死后被告与继母有纠纷可事先做好安排,立下遗嘱,但原告一再表示很珍惜目前的婚姻,尤其生病后后老伴对其无微不至的照顾让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所以真心想解除与被告的收养关系。
开庭前,养女虽知道养父的态度很坚决,但面对养父派来的代理律师,仍表示不同意解除关系,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为此,吴凤侠再次做被告的工作,劝解被告一定要站在原告的立场来考虑问题。经过一番晓知以情的劝说,被告表示为了养父今后的幸福,她愿意在调解书上签字,但同时希望可以和原告再见上一面。
事后,双方当事人在吴凤侠的主持下见了面,双方同意调解解除收养关系,期间,吴凤侠不失时机地劝说双方今后不要有任何怨恨,仍可以当作朋友、亲戚走动,原被告含着眼泪不住地点头……
一般人会认为,像吴凤侠这样一心扑在事业上,以单位为家的女强人肯定有一个温馨的家在后方默默的支持,其实不然,吴凤侠家中有八旬老母需要照顾,长子患有重疾、次子年仅三岁,但为了工作,吴凤侠坚强地挺了过来,没有耽误一次开庭,仍然以饱满的热情面对审判工作。
为了理想不停奋斗,吴凤侠用殷勤的汗水和不懈的努力推动自己的工作,不断地追求卓越。由于表现突出,2010年获得“市法院系统优秀法官”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2009-2010年度“天津市三八红旗手”、“河北区十佳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在平凡的岗位上,吴凤侠继续书写着更好、更美的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