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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纪念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两个《决定》颁布20周年为契机,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天津建设为重点,近日,市综治委与市委宣传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
据悉,集中宣传活动主要包括:按照市委、市政府“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市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和全市基层综治干部深入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中,开展“听民声、解民忧、促和谐”活动。围绕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邀请专家学者、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社会各界代表和平安天津志愿者代表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开展2009—2010年度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评选表彰。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视察社会管理创新和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市综治信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进行采访,在全市主要新闻媒体刊发专题通讯报道。组织开展“第十六届天津市社会治安好新闻奖”评选活动。加强全市综治宣传队伍建设。组织各级政法综治干部,深入社区、村和基层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