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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与天津市天泰染织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已经将其享有的下述贷款债权项下的全部权益,于2011年4月13日依法转让给天津市天泰染织有限公司,请下述借款人、担保人立即向天津市天泰染织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或承担担保责任。
借款人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行
未偿账面本金余额
天津东亚
大酒店有
限公司
98年(投津
营本)字第
032号
98年投津
营保字第
025号
中国投资
银行天津
分行营业部
15.1万元
天津市长安
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98年(投津转)字第10号
天津东亚
毛纺厂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投资银行天津分行河东支行
255万元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 201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