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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报讯【记者 李汝斌 实习生 傅钰】本版上期报道业主王先生的房屋漏雨严重,而在申请房屋大修资金方面存在很多误区。此事引发市民关注,近日,很多读者给本版打来咨询电话,除了反映屋顶漏雨外,也有反映房屋墙体、楼道等维修问题。业主都希望能详细了解房屋维修基金的申请和使用办法,为此,新报专访市物业协会负责人,对业主关心的问题予以相关解答。
据物业协会负责人表示,对于像王先生等业主遇到的情况,想申请房屋大修基金,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规定,通过六项程序即可办理。首先要制订方案,物业服务企业需根据业主的意见及对小区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查勘的结果,制定维修方案。二是业主确认。维修方案应当经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书面同意。所谓双三分之二是指同意方案的业主人数超过三分之二,且拥有的建筑面积之和超过三分之二。表决结果应在小区明显位置进行公示。三是办理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到项目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使用备案,区县备案核准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四是开户划款。物业服务企业到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使用专户,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划拨预算金额的50%首期款。五是竣工验收。工程竣工后,物业服务企业组织业主、业主委员会或者居委会、施工企业及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六是决算核减。物业服务企业公示《费用分摊清册》,并到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维修工程决算费用拨款手续和个人账户资金的核减手续。
如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大会,或正在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可由业主、或者居民委员会提出使用建议,在区县物业办的指导下,按照维修资金的使用程序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目前业主们关心的房屋维修资金都能在哪些方面使用,市物业协会负责人表示,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办法》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商品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并不得挪作他用。共用部位包括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包括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下水管道、安全防护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