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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2010年2月9日,淮南市中院第四次发出裁定书,否定了凤台县法院的裁定,再次发回重审。
2011年1月27日,凤台县法院发出裁定书,依然坚持之前的结论,理由仍是这起“土地使用权争议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至此,这起民事纠纷历经9年,两次经过审判委员会讨论,20多名法官参与审理,经过一系列波折后,回到了“驳回起诉”的起点。 法院也为难凤台县法院院长沈颂海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看,案件又回到了起点,淮南市中院的法律依据不准确,一再让我们重审,把简单的案子搞复杂了,现在县法院很为难,审也不是,不审也不是。
沈颂海坚持认为,彭芝德、彭荣德的纠纷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对于2004年凤台县法院受理此案并判决彭荣德胜诉一事,沈坦承,当时的判决是有问题的。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任寰表示,此案不属于法院受理的范围,但这也是个民生问题,法院下一步将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尽快处理好。
对于记者想进一步采访案件审理情况的请求,任寰表示,市里有规定,法院能否接受采访,需要向淮南市政府外宣办请示后,再回复记者。截至发稿时,记者并没有收到相关回复。
4月16日,回顾平生唯一一次诉讼经历时,76岁的彭芝德向记者表示,“这个案子审得真是离奇,有生之年,我还能看到诉讼结果吗?”(淮南4月17日电/记者丁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