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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除了这种相互打分的方法外,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来提高法官的办案效率、提升公众的满意度,特别是执法的透明度。
李宝明:执法的透明度天津高院从今年年初开始,除了庭审观摩和庭审公开之外,应该说在逐步推行审判执行的全过程要公开。比如说,我们在天津市的三级法院都设立了立案大厅,立案大厅接待当事人是透明的,当事人咨询问题是透明的,当事人立案的时候是透明的。可以通过公告栏、触摸屏了解到立案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立案具备什么程序?立案缴费又是如何?这是在立案阶段。庭审阶段不用说了,除了我刚才简单介绍的情形以外,还包括我们逐渐加大证人出庭的比例,逐渐提高当庭认证的比例。也就是说,你举出证据来,法官在开庭的时候,就确认你的证据有效还是无效,而不是说在写判决书的时候再确定,这样的话,更加使透明度往前推进了一步。
在执行阶段判决书判决了也生效了,比如说张三欠李四多少货款,但他不履行,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中有关财产的信息、有关财产的评估、有关财产的拍卖这样的一个过程都要透明,如果查不出当事人的财产也要给申请人有一个合理的交待。同时还包括,有的案子可能因为重大、复杂,需要提交法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审判委员会委员们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是和当事人不见面的,因为不是合议庭的法官。但是,我们逐步要推行上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案件要将参加审判委员会的委员的名单告之当事人,如果他们认为这些委员中有和他们有利害关系的可以提出回避申请。
我们天津法院今年以来除了庭审公开以外,应该说在整个诉讼的全过程在逐渐公开的透明度,同时也在不断将我们的判决书上网,叫社会进行评价,来点评,来了解人民的法院诉讼整个全过程是如何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