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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国样,26岁,东莞农民工,每月工资2500元。每月需缴纳25元个税,如果草案通过后将可以免除纳税。“以前吃牛肉面只吃小碗的,以后可以改吃大碗牛肉面了。”听到个税调整的消息后,何国样对记者笑言。
像何国样这样月收入两三千元的百姓,对此次个税改革有着切身的“幸福体会”。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拟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并拟将现行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修改为7级,取消15%和40%两档税率,扩大5%和10%两个低档税率的适用范围。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表示,与2010年相比,此番个税调整之后,全年合计减少财政收入约1200亿元。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税系主任林江认为,“此次个税调整将使众多老百姓收益。对于低收入者来说,尽管减税额度不大,25元、50元不等,但从经济学的边际效用来说,对改善他们的生活依然有很大帮助。”
此次调整个税免征额,可以看作政府对百姓呼声的积极回应。近年来,随着社会贫富差距拉大,通胀形势压力增加,利用税收进行二次分配调节,提高个税免征额、减少税率级次的呼声频起。
为何个税起征点拟提高为3000元?林江认为,免征额的设定应以确保居民基本生活水平为基准,剩下的才需要纳税。但中国地区间、阶层间生活水准差距较大,实践中可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以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为基准,3000元应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