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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声音】网民“汤嘉琛”说,有监管人员就表示,为了防止竭泽而渔,一些原本处罚10万的企业只需每年缴纳1万元的“保护费”就能继续为非作歹。执法不严,势必使得大量的问题食品流向百姓的餐桌!
网友“孙金栋”说,所有执法罚没,一律上缴国家财政。食品监管人员工资,应由政府财政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首查监管部门的失责和不作为,并与肇事单位处罚连座。只有这样抓住食品安全危机的“病根”,才能“药到病除”。
在网友看来,部分政府部门利益纠缠和监管不力的原因,是问责机制尚未健全、没有将食品安全的问责和官员利益捆绑导致的。
【记者调查】政府的监管不力以及和企业的利益缠绕饱受网友的质疑。业内人士表示,正是由于食品安全质量监管的体制,导致了中国食品安全领域的“养鱼执法”。工作人员的福利从罚款中来,如果没有违法的企业,或者一下子把企业罚死了,第二年监管部门从哪里创收呢?这就是常说的“放水养鱼”式的“养鱼执法”。
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网友质疑的是,对食品经营制造商的监管力度“如此之大”,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似乎”严厉处置,食品安全危机缘何仍屡禁不止呢?
而纵观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中的重大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由公众、媒体先曝光,政府部门才迅速“介入”调查的。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认为,公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不仅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的必然结果,更是公众对食品安全信任缺失的表现。“有关监管部门‘事后监管’是造成现在百姓这种对食品安全不信任局面的重要原因。多部门管不好一个馒头、一杯奶、一头猪,这个教训很深刻。”
有专家和业内人士建议,遏止食品安全监管的“放水养鱼”怪象,在于废除罚没分成制度,否则监管上的失控必然会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层出不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