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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受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与普通百姓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而且,从一定意义上讲,民行工作也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的最后一条“司法防线”。因此,做好这项工作,对于普通百姓和司法机关都是非常重要的。“对于法院判决正确的案件,我们要对当事人普法,让他们服判息诉;而对于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我们也要坚决提出抗诉,从根本上保护百姓的权益。”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李建军,这个同事眼中的老实人,既有柔情的一面,更有刚毅的另一面。
今年55岁的李建军从2003年开始担任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科长。李建军本人曾三次荣获河西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五次获得区嘉奖。2007年,他荣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民行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1年3月,又被评为天津市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干警。
不怕跑腿儿赢得群众心
李建军是河西检察院著名的“好脾气”,他为人谦和,做事公道,赢得了来访群众的信任和喜爱。
李建军曾经受理过这样一起案件。来访群众武大娘和老伴居住在一条污水河边。每年夏季河水上涨,这一带私产房屋常常会被污水淹泡,导致墙壁出现裂缝、地面受损。最严重时,污水淹泡房屋长达半个多月之久。在屋内必须要穿雨鞋才能行走。两位年近七旬的老人多次到排水等部门反映污水河影响生活的情况,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在此期间,武大爷还被确诊为癌症,武大娘要照顾病床上的老伴儿,还要寻求解决污水浸泡的途径,这让她感觉不堪重负。最终,她来到河西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反映问题。
李建军受理了这起案件后,和助手先后几次走访排水部门,并多次到当事人居住地以及污水河沿岸进行实地调查。在那段时间里,李建军和助手白天进行走访调查,晚上回家后又伏案分析涉案材料。几个星期下来,他们终于查明问题的责任并不在排水部门。产生问题的原因是,沿岸多家企业在没有其他排放渠道的情况下,将污水排放到紧邻武大娘家门前的这条河里。
查明情况后,李建军和他的助手又多次走访排水部门,反复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促成他们达成协议,由排水部门一次性赔偿武大娘一家人民币6000元。更让老两口满意的是,排水部门还保证,今后将采取措施,积极保护武大娘一家合法权益,绝不让污水再影响他们的生活。
既要依法办事又要换位思考
检察院民行工作存在息诉难、监督难等问题,而且涉及法律知识面广、法律关系复杂。李建军所在的民行科,近两年受理各类申诉案件105件,经他们耐心工作,当事人服判息诉65件,由于他们提出和建议抗诉的有30件,调处和解6件,较好地维护了普通群众的权益。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主要是对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进行法律监督。此外,李建军还积极探索民行工作的新方法,摸索和尝试了督促起诉、支持起诉和公益诉讼等监督方式。2009年,河西检察院对一起标的为7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案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该企业起诉。最终,该企业的请求获得法院支持,避免了国有资产的损失。
李建军说:“我们要经常换位思考,设身处地感受百姓遇到的困难,并积极寻求解决之道。我们既要依法办事,又要尽最大努力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