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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广州有些路段光亮工程5点半就亮灯?
没有及时“纠正”过来
带着疑问,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建委负责人。市建委有关人士昨日表示,亚运期间航拍要求光亮工程5点半亮灯,珠江两岸重点地区的光亮工程由市级资金建设,已安装“三遥(遥感、遥测、遥控)控制设备”,可以遥控亮灯时间,所以亚运后均已改为晚上7时亮灯。由区建设的部分光亮工程没有安装“三遥”设备,很多是人工控制亮灯时间,可能一些管理单位依然是按5点半亮灯,还没有及时“纠正”过来。“我们会向亮灯的管理单位了解情况,督促他们尽早改正”,该负责人表示。
1小时5万元电费
“亮灯”后的设备该由谁出资来维护?电费谁买单?据了解,广州的光亮工程实行的是“业主负责制”,即“谁建设,谁管养”,维护费用由建设业主支付,由政府统一兴建的居多。电费分三种模式支付:一种是新中轴线和珠江两岸地区的公共空间、各住宅小区光亮工程,电费由政府全额负担;第二种是新中轴线和珠江两岸的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光亮工程有助于它们美化形象,增加收入,所以电费由政府和建筑业主按比例分摊,其中政府最多负担四成;第三种是一些政府未有要求,而自己主动“加入”光亮工程的楼宇,电费由楼宇自己承担。
市建委副主任陈亚新表示,“在目前这种非节假日照明模式下,由政府统一兴建的光亮工程的电费,大约每小时的电费是5万元左右,和全市路灯照明需要的电费相比,这算比较低的。”然而,政府出钱给旧楼“亮灯”,是否公平合理?“光靠政府掏钱建光亮工程,难以持续”,有专家表示,特别是老建筑要增加光亮工程,实施起来令人头痛。据了解,广州市计划出台《广州市照明管理规定》填补“法律空白”,建委日前邀请全国各城市照明管理机构“传经授道”,就《广州市照明管理规定》征求同行的意见,据悉,该规定已被列入2011年广州市政府立法计划中规章的正式项目之一,该规定目前初稿正处于修改论证过程中,将要求夜景工程规划区域内的在建新建建筑设计方案中要同步实施光亮工程,这样可以预留管线位置,统一设计灯具。市建委拟与广州大学法学院合作,就该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理论论证。
广告收入或作维护费
市建委也在计划通过商业化运作经营,比如拍卖光亮工程的专营权、线路,提取部分费用作为电费补贴和维护管养费用,珠江两岸的部分广告收入也可作为光亮工程管理维护费用。
为迎接亚运后,广州市建委去年下发通知,要求即将竣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今年9月底前统一实施光亮工程。“这光亮工程做得挺漂亮,”赖先生立在街头,一脸无奈地说,“但是这灯光害得我一个多月都没睡个安稳觉了。”赖先生住在富力广场D栋,正好在通宵亮灯的楼对面。他认为,光亮工程一定要注意不要扰民。“该亮的地方亮,不该亮的地方应该暗下来”。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总规划师王国恩认为,光亮工程亮灯的面积和范围不宜太广,居住区应该宁静素淡,太亮太炫目,不仅浪费电,还影响市民生活,更不是低碳生活。
“不扰民”为第一前提
记者从市建委了解到,本次投资的光亮工程主要是海心沙周边和白鹅潭地区等重要景观节点,在设计之初,他们就以“不扰民”为第一前提,提出了技术要求,比如,对玻璃幕墙的建筑物不宜采用泛光照明,少用蓝光、荧光灯等。
广州“光亮工程”难说是惠民工程 过度会成浪费
近日,广州市建委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对珠江沿岸及海心沙周边光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设计招标工作。招标公告显示,招标工程范围位于白鹅潭区域、二沙岛区域及海心沙区域,计划在建筑、桥梁上设计安装大功率探照灯、LED灯屏及灯柱等。招标内容包括方案修改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等。这项光亮工程投资总额初定1.5亿元,由政府投资。(《广州日报》4月21日)
一个城市要漂亮,但是这漂亮不能过度,过度了就会造成浪费。光亮工程就属于这种情况。从投资上看,这项光亮工程的1.5亿投资由政府出,也就是财政支付。对于广州这么大的城市来说,1.5亿元说多不多,但说少也不少。搞这个工程,花纳税人的钱,应该走个程序,起码要报请市人大审议批准,也就是让人民代表们审查通过一下,也算是程序正义吧。
广州市现在正在创建文明城市。文明城市不光是在看的见的地方让人赏心悦目,更重要的是要把边边角角都搞得让人感觉舒服。就是说,少搞些锦上添花,多搞些雪中送炭。还有不少的城市道路有灯却不亮,像沙太北路,三年都不亮,市民夜晚都不敢出门。金沙洲的路灯时亮时不亮,有的路段因为没有路灯还出现过车辆撞人事故。市民反映的问题,却被有关部门当作皮球踢。不是去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市民关心的路灯不亮问题,而是热衷于搞光亮工程,把已经很光鲜的地方让它更加光鲜,从这一点上观察,光亮工程就难称为惠民工程,人们有理由认为它就是一种政绩工程。
此外,据广州市建委负责人提供的数据,这一光亮工程日常照明模式下,每小时消耗电费5万元,按每天3小时计,一年下来就是5475万,如果算上节日延长,6000万打不住。这么高的消耗却被这位负责人轻描淡写地说,和全市路灯照明需要的电费相比,这算比较低的。路灯照明,那是必须的,是为市民夜间出行服务的,这光亮工程就不能说是必须的。必要的消耗,无论多少都不算多,不必要消耗,哪怕一分钱也该算是浪费。过去说,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现在不过是日子好过那么一点,钱多了那么一点,就大把大把地花在给城市扮靓上,说是败家子也不为过。
现在国家号召环保低碳、节能排减,政府提出的号召当然要带头落实,而不是自己使劲搞光亮工程,不怕浪费,却让市民去节能低碳。光亮工程,还是适可而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