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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客户有需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也能弄来。漫画 浸水
天津北方网讯:绿海龟、玳瑁龟、冠螺,甚至黑鳍鲨……这些原本只能在野生动物水族馆内看到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却竟然在普通的水族店内出现。只要掏足钱,甚至连一级保护动物都能搞到。这些国家级保护动物,竟成了店主们赚钱的工具。
读者报料
近日,家住和平区的李先生反映:“上次去宝鸡道市场,看到一名店主拎着玳瑁龟向人推荐,说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只能卖8000元,只要是客户有需求,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能买到。”
记者暗访
鹦鹉螺玳瑁龟 几千元就搞定
根据李先生提供的信息,日前记者来到贵阳路宝鸡道花鸟鱼虫商厦2楼一家专卖龟的店。记者问男店主能不能买到玳瑁龟。男子问记者:“要多大尺寸的?想花多少钱?30多厘米长的玳瑁龟6000元到8000元左右。我帮你订的玳瑁龟都是南海里的,海南那边过来的。”记者问还有没有其他国家级的水生动物,男子表示:“你可以去大沽南路登发花鸟鱼虫市场看看。”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大沽南路登发花鸟鱼虫市场,在中间位置的一家鱼店里,记者表示想买只玳瑁龟、冠螺和鹦鹉螺。男店主说道:“我这都是预订,冠螺、玳瑁龟、绿海龟我确定有,关键是我要知道你准备花多少钱。”记者表示准备花2万元左右。听到这话,男子来了精神,“一只20厘米长的玳瑁龟5000元、绿海龟3000元、冠螺两只3000元、鹦鹉螺也要2000元一只,我这还有黑鳍鲨,1米2长,算你5000元,差不多两万元了。”说完男子表示:“这些都是国家二级啊,黑鳍鲨已经归入一级了。我这些货都是从印度那边来的,担的风险挺大的。你交一半定金,我一周内给你送货。”记者问会不会被人没收,男子笑着说:“谁会查到你家去。为我供货的上家应该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你放心吧,没事。”记者问道:“那你有吗?”男子笑道没有。
水产局渔政处
提供预订或售卖保护动物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
对此情况,天津市水产局渔政处执法部门毕科长表示,这些店主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规定,根据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与此同时,毕科长强调,虽然这些鱼贩们没有公开售卖,但提供预订也是违法的,因为就算是卖家具有国家颁发的《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提供预订的商家没有此证也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