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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深入贯彻《廉政准则》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树立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公正廉洁执法意识,打造清廉从检党员领导干部队伍,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全面、快速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自觉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结合《廉政准则》具体要求,对照自身行为,时刻查点是否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是否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党员领导干部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严格自律,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带头勤政廉政,坚持用理论武装头脑,用文化塑造形象,用情感凝聚人心,努力打造清正廉洁检察队伍。班子成员主动开展“五个一”和“五带头”活动,在“五个一”活动中,每名班子成员完成一项调研任务,抓一项亮点工作,讲一次党课,开展一次干警思想状况全面分析,搞一次帮扶活动。在“五带头”活动中,班子成员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深入一线办案,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带头关心体贴干警。充分发挥了领导班子成员模范表率作用,凝聚了人心,激发了活力。通过“两个五”活动及深入贯彻《廉政准则》等项内容,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刻警醒自己,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要以是否符合“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严格要求,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的同时,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多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干部面前的一面旗帜。
三、强化内、外部监督,筑牢拒腐防败的防线。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两个杠杆的作用,将二者相结合,激发合力,筑牢拒腐防败的防线。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完善一岗双责、检务督察、人民监督员等各项监督制约机制,最大限度发挥内部职能部门相互掣肘作用,尤其是要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岗位职能作用,加大预防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力度,力争防患未然;狠抓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的贯彻落实,完善办案活动的网上监督和流程管理,增加监督科技含量。同时,成立由纪检领导挂帅,有关部门中层干部组成的检务督察组,采取网上监督执法、网下监督执纪的做法,实现了将检务督察贯穿于检察权运行的全过程;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开展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力求将违法违纪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强化外部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人大、政协、社会舆论,特别是网络监督、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施加压力,让党员领导干部不得不遵守《廉政准则》。对于少数无视党纪国法,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