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有着“中国首善”之称的陈光标,2007年后因高调从事慈善事业,声誉鹊起且远播,成为明星式人物。其主动向社会发布的成绩单显示,2010年的捐赠总额即超过3亿元。但据记者调查,这些捐赠有多处含糊不清,承诺所捐项目多有水分,甚至有的受捐赠单位根本不存在。
记者坦言,调查只是为着重申对慈善事业纯洁高尚的希冀,希望慈善和真诚一体,不管什么方式的慈善都可以接受,但企业家最大的慈善就是首先把企业经营好,慈善事业的根基才能健康和持久。相信基于这种认知的调查当是公正和负责的。而由此得出并曝光的翔实数据,无疑具有爆炸性,不可避免地给陈光标的形象造成硬伤,继而引发对其高调慈善的新的争议。
在我们的文化传统里,有两种关于慈善的观念始终是并行不悖的,也都是为国人所认可的。一则倡议“善欲人见,不是真善”,一则强调“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而“施恩图报非君子,知恩不报是小人”恰好是两种观点的综合。因此,可以这样说,我们从小所接受的最为直观的有关慈善的实物教育,就是乡村桥头路旁颇为常见的造桥铺路功德碑。施恩者乐意在功德碑上露脸扬名,以留芳百世;受惠者执意要勒碑铭记,以永志不忘。后人没有感觉到在功德碑上的人所做的善事不是真善,这样做的目的,有利于弘扬乐善好施的传统。从这样的文化氛围来看,我们其实大可不必苛责陈光标的高调慈善。更何况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如今盛行“酒香也怕巷子深”,企业家慈善也难免有扬名的需要。在贫富悬殊的现实条件下,社会上那么多的贫困者受困于生活的艰难,得到高调的慈善帮助远比口惠实不至的理论说教,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如果说“发展是硬道理”,那么对于陷于生活困境的人来说,无疑“受助是硬道理”。因此,尽管舆论对于陈光标的高调行善颇有争议,但个人始终认为,只要受助者愿意接受高调行善,那么陈光标这样做就是无可厚非的。
但是,从媒体对陈光标善款掺假的报道来看,其高调行善的目的和意义就显然要打折扣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虚报善款、隐瞒共同捐赠人、认捐不兑现等;而客观上其首善之名对其包揽项目有着明显的助益,使其在与其他竞争者的角逐中拥有了更多的优势,使竞争者在一些大工程竞争中铩羽而归。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摆在公众的面前,如果属实的话,那么陈光标至少欠缺诚实守信的品行,也不能不令公众对高调慈善产生质疑。因为,就慈善而言,其实最不可或缺的就是爱心和诚信,而爱心是容不得掺假使杂的,掺假的爱心就是虚伪的,也是不可接受的。新闻已经曝光,真相究竟如何,还有待陈光标澄清;如果情况属实,那么鉴于陈光标在中国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对于我们原本就显脆弱的慈善事业,恐怕产生不小的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