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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天津视窗4月24日电:近日,天津市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主任许建明做客天津政务网,就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接受访谈。在谈到天津市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模式时,许建明介绍,天津实行的是全程全额按比例的模式,具有“监管资金适量、操作程序简便、服务优质快捷”特点。 许建明表示,对预售资金实行按比例监管,其监管的重点资金就范围而言不是所有预售资金,而是在建项目所需的后续建设资金和有关配套费用。“后续建设资金和有关配套费用所占比例,按照房屋设计用途,主要依据上年度新建商品房建安造价加有关配套费用与新建商品房销售价格之比进行测算确定的。”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