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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这家企业副总经理李德刚说,冶炼厂始建于2009年底,去年6月投产。企业占地100亩,投资上亿元,设计产能为年产10万吨镍铁合金,主要原料是从国外进口的红土镍矿。目前,每天消耗红土镍矿约1000吨、产生废渣500多吨。
记者查阅国家发改委发布的行业准入条件,发现居民集中区周边1公里内不得新建、扩建铁合金生产企业。这家冶炼厂距离最近的村只有500多米,显然不符合国家行业准入条件。
早在2006年,国家7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铁合金行业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禁止新建25000千伏安以下的铁合金矿热电炉项目。高于这一规模但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工艺装备等达不到准入要求的,也禁止新建。
记者发现,这家冶炼厂的两台12500千伏安矿热电炉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的。至于另外两台25000千伏安矿热电炉,显然在“环境保护”等方面也存在突出问题。
县环保局副局长刘晓丹表示,市县两级环保部门对这个镍铁冶炼项目均没有环评审批权。记者又采访拥有审批权的辽宁省环保厅,答复是目前从未收到这个项目的环评审批申请。 盲目追求“招商政绩” 当地政府“装聋作哑”当地部分干部群众表示,辽宁新富集团置国家法规于不顾,擅自建设镍铁冶炼厂,生产期间肆意排污。这家民营企业如此“胆大妄为”,除了利益驱动,与当地政府盲目招商引资、放弃监管责任直接相关。
记者通过工商查询发现,在偏岭镇有两家新富公司:一家为辽宁新富镁制品集团有限公司,一家为岫岩县新富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两个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企业地址也相同。
李德刚表示,老板起初建厂准备做“电熔镁”生意,由于经营局面没打开才转行搞镍铁冶炼。以规模估算,目前冶炼厂每天获利数十万元。
据县环保副局长姜国斌介绍,去年初,辽宁新富集团私自将电熔镁厂改成镍铁冶炼厂不久,县环保局就下达了“停止建设、补办环保手续和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但这家企业仍然我行我素,一直生产至今。之所以查不下去,主要因为它是县里“重点项目”。
记者查阅今年岫岩县的政府工作报告,报告中表述,“2010年,全县项目牵动,产业集聚,工业化发展势头良好。投资超亿元的新富公司10万吨镍铁合金项目已建成投产。2011年,继续抓好新富公司镍铁等重点项目建设,力争100万吨不锈钢加工项目开工建设。”
按照现行环保法规,这家冶炼厂若不能补办环评手续、限期治理污染,应由地方政府依法关闭。但记者发现,当地政府不仅没出台任何关闭企业的措施,相反,还为企业追加批地200亩,鼓励其提高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