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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加工企业未能谨慎审核合同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盲目接单导致了侵权发生。”汕头海关关长孟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据记者了解,由于国内廉价的劳动力以及国际市场的大量需求,一些不法外商在暴利驱使下,利用国内企业生产侵权商品。目前定牌加工企业在签订合同开展定牌加工业务时,存在对知识产权责任承担大都约定不明的情况,相当部分企业不了解商标转让、许可使用与定牌加工中商标使用的区别,仅凭定单或传真件就开始为委托方加工产品,不签订书面加工合同,即使签订合同也仅注重加工商品的数量、款式、质量、价格、交货日期、结款方式,未明确双方商标使用责任,导致了商标侵权隐患的存在。
有的企业甚至出于怕失去定单而故意不对侵权风险进行约定。“这样做,国内企业赚取的只是微薄的加工费。而侵权产品一旦被查处,国内加工企业将承担制假和违约的不利后果。”孟杨说。
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处有关负责人说,签订加工合同时,企业一定要让外国客商出具知识产权许可文件,并随时向海关咨询了解所接订单的知识产权情况,防止被转嫁侵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