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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据新华社北京4月25日电(记者安蓓 郑天虹 张琴)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5日分别在广东和北京两地向媒体通报了有关“天价酒”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中石化下属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因违纪被免去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同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对已消费的13.11万元红酒费用,由其个人承担。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主任夏于飞主持广东分公司的工作。
4月11日,有网帖称中石化广东分公司购买“天价酒”,引发网民议论。4月13日,广东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用于“非油品业务”,没有向媒体说明事实真相。
私自安排买酒
中石化党组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联合调查组组长耿礼民介绍说,经调查,鲁广余严重违反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企业内控制度,个人决定、私下违规购买高档酒,其个人负有直接责任。中石化党组就此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免去其广东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
经查,鲁广余于2010年9月份,未经该公司领导班子研究,私自安排下属从贵州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购进茅台酒480瓶、货款95.83万元,其中单价6999元的30瓶、11999元的30瓶;从珠海市某贸易公司购进红酒696瓶、货款63.07万元,其中单价3880元的48瓶、11380元和13860元的各12瓶。白酒和红酒两项货款合计158.9万元。
应付检查 做假冲账
调查组调查确认,2010年10月份,正值中石化进行“小金库”专项治理,有群众将此事举报到广东分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纪委高度重视,责成广东分公司立即整改。鲁广余安排有关部门,通过做账将这些酒转入广州分公司非油品业务渠道,进行虚假销售,抽回资金、应付检查。操作上,鲁广余联系广州2家酒业经销商,将104.8455万元货款汇入广州分公司账户,广州分公司向其出具卖酒的货款发票,但并没把酒卖给这两家公司。此后,鲁广余通过朋友联系,以高于进价将白酒出售给江苏、山东等另5家社会单位,由这5家单位给上述2家酒业经销商汇款冲账。
目前,该批茅台酒已售出450瓶,剩余30瓶存放在专门办公室;红酒没有卖出,目前已有613瓶用于消费,剩余红酒83瓶。
否认查“内鬼”
针对此前有网贴称,此次事发后,中石化广东分公司曾召开三次内部会议,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中石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傅成玉说,鲁广余在调查中否认了要查所谓的“内鬼”问题,但据调查组调查,在调查组成立之前,广东分公司确实开过会,但难以确认是否是所谓的查内鬼问题。中石化调查组明确规定,不允许做这样的事,在中石化集团公司和分公司也都是不允许的。只要是社会大众、媒体以及上级机构和内部职工,发现企业有问题,都有权力进行揭发和举报。
傅成玉还说,对于“天价酒”中还没有卖掉平账的部分,将作为违纪违规物品,由上级公司卖出平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