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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汽车美容店的员工伙同他人采用偷配钥匙等手段,将该店内的两辆高档摩托车以及头盔、风镜等总共价值45万元的物品偷走后变卖。由于犯盗窃罪,这名监守自盗的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0万元。
被告人刘某为“80后”,黑龙江人,案发前在位于本市滨海新区港北街的一家汽车美容店工作。2009年8月26日凌晨,刘某伙同崔某、赵某(均另案处理),采用偷配钥匙等手段,潜入刘某所在的那家汽车美容店,将店内的哈雷—戴维森1250CC、本田金翼1.8摩托车各一辆以及头盔、风镜等物品盗走,后运到黑龙江哈尔滨市以20万元的价格变卖给他人。刘某分得赃款4万元并已全部挥霍。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价格认证中心评估,上述被盗车辆价值人民币45万余元。刘某被抓获归案后,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记者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