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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封来自天津市儿童福利院的感谢信寄给了红桥区区委书记赵建国、区长张泉芬,对南头窑拆迁指挥部工作人员表达了感激之情。多亏了拆迁人员的多方奔走,福利院的孤儿艾红(化名)继承了父亲的房产,年满18岁的她刚刚签了拆迁安置协议,9月份就能拿到一套经济适用房的钥匙了。 从流落街头到品学兼优
艾红现在是一名高一的学生,虽然是一名孤儿,但却有着开朗的性格和灿烂的笑容。在从新房河怡花园回到福利院的路上,艾红向记者讲述着她儿时的遭遇:“我爸爸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我,我7岁就流落街头,后来被送到了儿童福利院。”
不一会儿,记者便随艾红来到了她的家——天津市儿童福利院。家庭寄养科科长张冠英告诉记者:“艾红学习很努力,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孩子,去年还考上本市一所重点高中。”“那是因为妈妈照顾得好,经常给我熬鱼汤,吃‘小灶’。”艾红调皮地说道。 给无主房找继承人
张冠英告诉记者:“提起孩子的这套房,真是几经波折,拆迁指挥部的工作人员真是尽职尽责。”
2008年,红桥区南头窑拆迁指挥部在工作中发现,有一处不足10平方米的平房已多年无人居住,房主已去世。拆迁指挥部副指挥郭金铭说:“其实这间房按照无主房处理就行了,但是和邻居聊天时偶然得知,房主还有个女儿,我们想,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找到这个孩子,毕竟孩子是房子的合法继承人。”
郭金铭和他的同事来到南头窑派出所,但没有找到关于孩子去向的信息。郭金铭又找到该所一位退休的老警官,时隔多年,老警官凭借模糊的记忆提供了一点线索:“当时孩子很小,一个人在外面流浪,好像是被长虹派出所的警察捡到。”顺藤摸瓜,郭指挥等人又到长虹派出所寻找,经那里的民警回忆,孩子被送往了天津市儿童福利院。
经核实,市儿童福利院的艾红便是去世房主的独生女,但当时她未满18岁,拆迁安置手续必须由监护人代理,因为艾红是红桥区民政局托管的孤儿,市儿童福利院对她并没有监护权。拆迁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又联系红桥区民政局,协助办理委托监护手续,由市儿童福利院代理,为艾红安置了佳园南里一间15平方米的独厨。考虑到孩子将来的成长,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又按照“特殊人群适当减免”的政策,帮孩子调换了河怡花园二期的一套47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 新家想先给福利院的姐姐住
张冠英对记者说:“郭指挥他们真是用心良苦,经常来看望孩子,我们都被感动了。”艾红挽着张妈妈的手臂,笑着说:“我以前未满18岁,这些过程都是‘妈妈’和拆迁指挥部的叔叔阿姨帮忙办的。前几天我刚过了18岁生日,又重新签了拆迁安置协议,指挥部的叔叔说,今年9月就可以拿到新房的钥匙了。”
提起对未来“新家”的打算,艾红认真说道:“福利院有的大姐姐已经工作,但是还没有房子,我想把房子先给她们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