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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3名男子组成盗窃团伙,驾车跟随过往货车,用刀子割断固定货物的绳索,盗走价值万元的货物。
案发当日20时许,朱某伙同张某、顾某(均另案处理)驾小卡车在东丽区津塘公路军粮城路段,发现一辆满载货物的外地大货车。三人将小卡车紧贴在大货车后面,由朱某持刀割断固定货物的绳索,盗窃袋装高密度聚乙烯颗粒一吨,价值1万元。后朱某投案自首。
东丽区人民法院认为,朱某已构成盗窃罪。由于被告人朱某系自首,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故判决朱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通讯员丽研记者陈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