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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4月28日电(记者李京华)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第二中心小学出纳员史利民挪用学校258万元公款用于赌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8日向记者透露,日前该法院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史利民有期徒刑15年。
据介绍,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第二中心小学是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下属的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40岁出头的史利民只有大专文化,系该小学事业编制的教师,2005年起担任该小学出纳。2006年史利民在朋友的鼓动下开始玩牌,有时手头没有现金,就拿单位的流动现金先垫上。2007年开始,他赌博的金额越来越高,每次至少输3万元。
为了筹集赌资,史利民以提取“备用金”、“效益奖”、“期末效益奖”等名义从第二中心小学开具现金支票,并连续从银行提现。2009年初,第二中心小学校长发现一些问题,赶紧找来会计查账,两人发现账目至少亏空了200万元。事发后,史利民主动承认自己挪用公款赌博,并提出愿意到司法机关自首。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析此类案件认为,虽然涉案人员的级别、职务不高,但该类案件呈现出金额巨大、影响恶劣、手段隐蔽等特点,反映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财务管理及人事上的问题和漏洞,应引起重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