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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中新网财经频道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紧急通知,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求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料的餐饮单位备案并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相关餐饮服务单位应于2011年5月底前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
据了解,为改善食品口味,部分餐馆在自行配置调味料时添加罂粟壳、罂粟粉、工业石蜡等物质,并存在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为打击这种现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增加为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必检品种,并将提高抽检频次。
通知强调,各省级监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检查的频次和方式,每季度应不少于1次,确保重点单位无遗漏。要认真核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以及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2011年底前,对所有的餐饮服务单位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各地在监管中发现新的可疑添加物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要立即通报省级人民政府、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通知增加餐饮服务单位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为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必检品种。地方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执行《2011年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国食药监食〔2011〕124号)要求,加大对各类必检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提高抽检频次,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同时,要积极推广应用快检筛查技术,提高抽检效率。要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提出加强企业自检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加密自检频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在部署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的电视电话会上表示,要重拳出击,切实改善食品安全状况。决不允许出现业内人人皆知“潜规则”,监管部门却视而不见或不知情、突出问题长期存在却迟迟没人管的现象。
他介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要求各餐饮服务单位于2011年5月底前向消费者做出承诺,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对于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餐饮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吊销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