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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4月29日电(记者沈锡权商意盈岳德亮)来自贵州凯里的粟春好在杭州一家保安公司工作,公司经常用各种名目克扣他的工资。他说,如果再拿不回那些钱,就打算找几个老乡帮忙去向老板“讨说法”,“反正‘光脚板的不怕穿鞋的’。”
记者在采访时了解到,中国农民工在遭遇侵权时,习惯“一找老乡,二找劳动局,三找媒体”,而没有多少人想到去找被赋予保护工人利益职责的工会组织。
43岁的郑均建是河南淮滨县固城乡人,他在杭州一家物业公司当保安。每个月工资1370元,全年无休。当被问及如何维权时,郑均建说:“只要你还想在那个厂做,是不可能跟老板发生矛盾的。”
除了找老乡,农民工另一条主要的维权路径是找当地劳动部门。据统计,2010年,浙江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立案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6080件,涉及劳动者人数57009人。此外,全省各级劳动仲裁委及基层调解组织还以案外调解的方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59396件。
来自安徽淮北、在杭州市江干区保安服务公司工作的宋世军说:“找劳动局还管些用。工会主席拿的是老板的钱,当然替老板干活了。”
虽然《工会法》把工会定位为职工利益的代言人,而实践中,工会往往扮演起居中调解的“第三方”角色。
“无维权组织易乱,有维权组织则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表示,应该把所有的劳动者纳入工会体系,工会应该对劳动者的正当权利起到应有的保障和保护作用,而不仅仅只是资方的附庸。
杨建华说:“社会应该建构起一些相应的为劳动者服务的民间组织,顺应‘小政府、大社会’的发展大势,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让劳动者可以正当有效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
位于杭州市九堡镇的“草根之家”,是当地一个颇具影响力的农民工为互助维权自发成立的民间组织。目前已被纳入杭州市工会系统,改名为“新杭州人志愿者服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