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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陈璠)为营造良好的节日消费环境,4月29日,市发改委召开主要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政策提醒会,郑重提醒大型超市、百货商场等零售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规范自身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会议传达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通报了近期公布的七省市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典型案例,针对商贸流通企业经营特点,重点就国务院新修订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和国家发改委颁布的《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规章及有关价格政策进行讲解。
会议提醒全市商贸流通企业,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经营;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违反商品明码标价的有关规定。
“五一”节日期间,市发改委将组织全市价格主管部门重点加强对商贸流通领域价格行为的监管,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百货商场、购物中心等商贸流通企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对性质恶劣、影响极坏的典型案件,除给予经济处罚之外,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