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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4月29日,记者从沈阳市卫生局获悉,从现在起,沈阳市所有能够提供住院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将全部实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出院患者回访率要达到100%。也就是说,有住院条件的沈阳市所有医院都要实行这一制度。沈阳市卫生局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进一步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创建更多的人民满意医院。
目前,沈阳市卫生局已经下发的《关于在医疗机构实行出院患者回访制度的通知》规定:出院患者回访对象是所有办理了正式住院手续,在本医疗机构内接受诊疗服务并已出院的患者。回访时限为患者出院后一个月内完成。回访以电话回访为主,辅以家庭走访、信件回访、短信回访、电子邮件回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以满足患者需要,方便工作开展。
回访内容包括:患者对住院期间医护人员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检查用药、医院环境、医疗收费及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满意程度,改进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15个方面。通过回访,了解患者出院后的病情转归、后续治疗、康复锻炼和心理状态等情况,医生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沟通和指导。
为更加有效地落实出院患者回访制度,沈阳市卫生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设置专门的回访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以及必要的设备和办公条件&强化回访工作人员培训,做到热情、礼貌,对当时不能马上解决的,采取另行答复、预约专家、回院复查等方法,并及时调查核实情况,在7天内对投诉给予回复;回访部门要认真记录患者反馈的信息,建立回访档案,对于患者提出的意见、建议、投诉等,根据患者的投诉和不满意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要对责任科室或个人给予处理,并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加以落实/##/将出院患者回访工作作为今年临床质控检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记者朱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