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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权威人士透露,新部署的专项治理,将由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推进。多位专家指出,专项治理只是一个起步,根本性地解决问题,还在于积极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据权威人士介绍,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是针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所属行政单位、各级党委和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各级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涵盖用于履行公务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注重进一步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权威人士指出,中央已对六类违规行为作出明确界定:
其一,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违反中央或地方、部门公务用车编制规定,超额配备使用、未经审批配备使用、不在编制内配备使用的公务用车。
其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是指超出中央或地方、部门公务用车排气量或价格等标准配备使用公务用车。
其三,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是指擅自采取折旧变卖、转送下属单位、报废等方式处理能够正常使用的公务用车,利用职权以各种名义借用、调用、换用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的车辆。
其四,摊派款项购车,是指向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摊派款项购买车辆,或擅自接受下属单位、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服务管理对象赠送的车辆,以及摊派、转嫁车辆运行费用。
其五,豪华装饰公务用车,是指增加公务用车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其六,公车私用,是指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喜庆、探亲访友、度假休闲、接送亲友、学习驾驶等非公务活动。
受访专家指出,上述六类违规情况,都是屡禁不止、屡教不改和需要标本兼治的顽疾,此次分门别类地明确指出、予以严禁,其效果值得期待。
据《瞭望》新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