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本报沈阳讯5月1日,《沈阳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今后三环内所有市民家中将只允许养一只犬,而且有48种大型犬被禁养。
按《条例》规定,沈阳市三环绕城公路以内的地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区;其它地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重点管理区内的住户准养一只犬,禁止饲养藏獒、意大利纽波利顿犬、巴西菲勒犬、法国波尔多犬等48种犬。
沈阳养犬管理办工作人员提醒,在重点管理区内获准养犬的个人,每年须向政府交纳养犬管理费。养犬管理费第一年每只犬收费500元;从第二年起,养犬户能够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每只犬收费400元;未能每年按规定时间连续缴费的,按第一年收费标准执行。
《条例》规定,办犬证需由养犬人携犬至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沈阳市宠物健康免疫证》,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独户居住证明”,城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身份证、有关签证的复印件,犬的一寸彩色照片两张。(刘立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