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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女两人饭后散步,路边突然冲出5名男子,将两人绑上面包车后,转移至钦州关押,对方向被害人家属提出了1000万元的高额赎金。4月25日,这起南宁索取赎金最高的绑架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其中两名主要被告曾是狱友,主要参与策划了这起高赎金绑架案。
案情回放:
绑走母女勒索千万赎金
去年4、5月份期间,林某、吕某、吴某等5人,预谋绑架、勒索钱财。为物色目标,林某联系吴某,吴某向林某提供了家住青秀路某小区被害人母女陈春萍、黄佳(化名)的信息。林某和吕某又纠集另外两名嫌疑人参与绑架。随后,5人多次踩点,并共同出资租用车辆、购买作案工具。
2010年9月18日20时许,由吴某开车在前探路,林某等4人驾驶另一辆车到青秀路,强行将陈春萍、黄佳挟持上车,绑架到钦州市那彭镇一处住房。之后,林某多次与被害人家属联系,勒索赎金1000万元。
同年9月23日,公安人员在钦州市那彭镇解救出被害人黄佳、陈春萍,同时在钦州市、南宁市分别抓获林某等5人。
公诉机关指控,以林某等5人的行为,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刑事责任。开庭当天,被害人黄佳、陈春萍并未出庭,而是由代理人全权代理。
庭审辩论:
谁是主要策划说法不一
庭审中,5名嫌疑人对绑架陈春萍母女的犯罪事实并未提出异议,但在谁是主要策划者上,几人说法不一致。
林某称,自己不应该被排做第一被告。他辩解说,因为出狱后一直无业,所以打电话给吴某让其帮忙在南宁找工作。吴某却称其认识一个名为陈春萍的妇人,她的儿子是某银行行长,家里很有钱,有机会可以从她身上弄点钱。于是林某找吕某等人一起绑架陈春萍。林某负责摸清陈春萍的生活规律,其余4人出钱,负责租车、租房、购买封口胶带等作案工具。
吴某则辩解说,他在整个事件中只参与提供信息,并未出钱购买作案工具和租车。
不过,林某、吴某两人的辩解被其他3名同案犯一起推翻。3名自称负责绑人的同伙的指认吴某曾说陈春萍的家庭很有钱,拿出几百万元至千万元,应该没有问题。而林某负责打电话向陈春萍的家人索取赎金。
案件背后:
两主犯曾被判刑成狱友
林某、吴某都因为盗窃罪被判无期徒刑,曾在同一监狱服刑,是狱友。1993年10月,林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5年11月假释。吴某1995年因犯盗窃罪被无期徒刑,2007年4月获释。
出狱后,两人还时有联系。后来,吴某在某商场开店时认识了一名叫陈春萍的顾客。这名顾客称自己的儿子是某银行行长,有奥迪车,还有私人司机。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吴某推测陈春萍家里应该很有钱,于是将这个消息告知了林某,最终促成了这桩绑架案。吴某也因此多分了50万元的赃款。
开庭后,法官曾向林、吴两人提问:“你们都曾被判过无期徒刑,明知道刑法处罚的严厉,为何还要铤而走险?”林某辩称是到广西后身上没钱,经济困难,也曾害怕,但始终没有收手。
由于被告人数多,且5人供述在细节上有所出入,庭审质证、辩论环节持续了一天。最终,法官宣布暂时休庭,该案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据《南宁晚报》 梁侦 孙晓梅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