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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4日下午,一名男子在河东区东风地道附近向市民兜售野生鸟。市民在他的鸟笼里看到大量麻雀、“虎头”、“蓝脖”等小鸟,还有一只国家二级濒危保护动物——隼鹰。
记者昨天15:40在红星路东风地道附近的便道上看到,一名20来岁的男子正蹲在多个铁制鸟笼后面,向过往群众兜售野生鸟,每只铁笼里都装了百余只小鸟。男子大声吆喝:“活蹦乱跳的小鸟,叫得好听,买一只哄孩子玩吧!”一位老大爷问道:“这鸟是你逮的吗?”男子回答:“这鸟都是我从宁河老家上的货,全是野生鸟。‘虎头’4元一只,黄雀15元一只!”记者发现,在他的鸟笼中有一只翅膀窄而尖,背青黑色,尾尖白色,腹部黄色的小鸟格外引人注意。该男子告诉暗访的记者:“这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叫隼鹰。别处你花钱也买不到,我开价600元一只。你要想要,给550元就行。”
据一名知情者透露,这些小贩的鸟大都是私自滥捕的野生鸟,许多鸟在猎捕和运输过程中受伤、死亡,还有很多鸟流入餐饮环节被吃掉了。对此,市野生动物保护站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严禁私自滥捕滥售野生鸟类。对于这种行为,他们将联系公安部门进行查处。河东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谢女士表示,将对占路经营售卖野生鸟类的违规者,依照《城市管理规定》进行取缔并予以处罚。 (记者郭子斌实习生刘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