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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路明)4月28日,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季新国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洁泉、欧成中、李联国、徐维芬出席会议。副区长何鹏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政府关于做强做优“老字号”企业情况的报告。会议对区政府重视提升传统服务业,做强“老字号”企业所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在推进“老字号”企业改革、拓展经营空间、加大企业服务力度、出台支持扶植企业政策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要求对“老字号”企业加强分类指导,运用市场手段把对“老字号”的帮扶工作做深做细;要突出特色,提高质量,推动“老字号”企业健康发展;要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利用现代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提升“老字号”品牌。(下转29版)
(上接27版)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突出重点、完善机制、强化流程、提高能力,增强了诉讼监督实效,促进了司法公正,较好地履行了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能。要求充分认识加强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勇于监督、善于监督;要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监督实效;要处理好监督制约和配合支持的关系,努力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要进一步深化对诉讼监督工作的认识,加强监督力度和创新监督措施,构建诉讼监督工作机制,提高诉讼监督能力。
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
列席会议的还有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有关部门、区人常委会各室负责人和部分区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