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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天津市公证机构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理念,坚持在服务中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在服务中保障改善民生,在服务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服务中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预防纠纷、减少矛盾的公证工作职能,初步形成了服务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体系,同时也有力推动了公证工作自身的创新发展。
公证行业积极争取政府的信任和支持,先后为天津港建设、海河开发、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银行不良资产处置、大型停缓建项目处置、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房屋权属登记及二手房资金监管等政府重点工作提出了公证法律服务方案,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扩大了公证的社会影响力;积极争取有关单位和部门的理解配合,相继与法院、民政、房管、发改委等部门就落实公证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问题,加强婚姻状况公证的核查工作,为示范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等进行沟通,并联合制定下发文件,使本市公证执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加强与律师等法律服务行业的协作,围绕政府重点工作成立法律服务团队,实现了法律服务资源的优化整合,促进了法律服务综合效能的有效发挥。
公证行业还主动服务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保障民计民生、维护社会和谐作为公证工作的根本,在做好继承、赠与、遗嘱、委托、声明、夫妻财产约定、家庭财产分割等常规民事公证事项的同时,重点针对老百姓关注的经济适用房定向销售、入住,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遗留存款、公积金、保险金提取等社会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房管局、公积金管理中心、银监局、保险协会、证券协会等部门,明确和规范办理公证的有关事宜,为保障经济适用房销售、入住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妥善解决公民公产房过户、存款继承、公积金继承、股票证券继承、保险金继承等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和帮助。近一年来,仅办理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方面的公证事项就达到6000余件,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消除和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