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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发改委今天在其官网发布有关本市将于近期召开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的公告,公告同时发布了听证会参加人组成、参加人产生方式以及消费者报名条件、报名办法等。
公告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08]第2号令)的有关规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于近期召开调整本市出租汽车运价和完善运价油价联动机制听证会。
据悉,本次听证会安排听证会参加人24名,包括:消费者10名,市人大代表1名,市政协委员1名,市总工会1名,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名,出租汽车驾驶员4名,出租汽车行业协会1名,政府部门2名,专家学者2名,经营者1名。听证会参加人产生方式具体为:消费者参加人通过报名方式产生,委托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报名;专家学者参加人经有关专业协会推荐;出租汽车驾驶员经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组织报名推荐;其他参加人分别由所在单位推荐产生。
按照公告显示的消费者报名条件,报名者需要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具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对出租汽车行业情况比较了解。报名时,报名者要按要求如实提供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而消费者报名具体可选择以下两种报名方式:
1、5月7日上午9时至5月11日下午17时,通过市消保委网站报名(网址:www.315.sh.cn;邮箱:spccri@yahoo.com.cn)。
2、5月7日至5月11日(以收到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报名,随信附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信封上注明“价格听证”字样。邮寄地址:上海市大木桥路1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邮编:200032)。报名登记表可由消保委网站下载。
另外,出租汽车驾驶员经出租汽车行业工会组织报名推荐,具体报名公告见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局网站(www.jt.sh.cn)《征询与交流》栏目。截至东方网记者发稿时,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局网站尚未刊登相关公告。(记者吴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