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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交管局开出了5月1日实施新规后第一张吊销驾驶证罚单,依法吊销醉驾肇事人员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据介绍,5月2日15:50左右,李会军驾驶小客车在东丽区民族路与另一小客车发生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李会军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10.78毫克,为醉酒状态。他是新规实施后,本市“醉驾入刑第一人”。根据规定,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李会军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另外,5月3日20:15左右,单某某驾驶小客车在东丽区洪福道将电动自行车刮倒造成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单某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229.37毫克,为醉酒状态。同样,交管部门依法吊销单某某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记者李柏彦王渐通讯员杨毅王栋